聯(lián)系人: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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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的組成2.1.1 本招標文件包括: 卷 投標人須知第二卷 投標文件格式第三卷 評標辦法第四卷 合同條款第五卷 裁線機;技術規(guī)范及要求2.1.2 根據(jù)本卷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2 招標文件的澄清2.2.1 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和檢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
如發(fā)現(xiàn)缺頁或附件不全,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以便補齊。
如有疑問,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前登錄華潤集團守正電子招標平臺進行網(wǎng)上提問,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標文件的澄清將以通過華潤集團守正電子招標平臺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
2.2.3 投標人應及時登錄華潤集團守正電子招標平臺領取澄清文件。
澄清文件一經(jīng)平臺發(fā)出,視為投標人已經(jīng)收到該澄清。
2.3 招標文件的修改2.3.1 至投標截止日前,招標人有依法以補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標文件的權利。
這種修改可能是招標人主動提出的,也可能是為了解答投標人要求澄清的問題而作出的。
2.3.2 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修改招標文件,如修改的內容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招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通過華潤集團守正電子招標平臺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
不足15日的,招標人應當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2.3.3 投標人應及時登錄華潤集團守正電子招標平臺領取修改文件。
修改文件一經(jīng)平臺發(fā)出,視為投標人已經(jīng)收到該修改。